华南农业大学学生资助政策手册(2019年)

2020-06-29浏览次数:3396

广东省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一、国家助学贷款

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两类。贷款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贷款金额原则上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8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贷款学生毕业后的前三年内只需还利息不需还本金,自毕业第四年起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助学贷款年限可为学制加13年。大学新生和在校生可在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以在入学后向就读高校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

二、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

资助对象为我省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本专科新生。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最高不超过6000元。考入省内高校的新生开学时向学校申请,考入省外的新生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

三、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

资助对象是户籍在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区,且小学和初中均在少数民族聚居区中小学就读,2013年及以后通过普通高考,考上全日制高校(含省外高校)的少数民族本专科大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资助周期为本专科就读期间。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族工作部门提出申请。

四、南粤扶残助学工程

资助对象是我省户籍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残疾人大学生(包括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除外)。资助标准分别为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0元、15000元、20000元和30000元。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

五、“三支一扶”助学贷款代偿

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工作满1年,可申请代偿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华南农业大学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一、新生“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我校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法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等有关费用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可申请“绿色通道”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的新生。符合条件的新生可关注微信企业号“华南农业大学紫荆e站办事服务大厅”,办理“本科生缓交学费、住宿费申请”,同时附上有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二、勤工助学

(一)什么是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有效平台。

(二)勤工助学岗位分几种

目前,我校勤工助学岗位主要分为校内固定岗位、校内临时性岗位、校内创业实体岗位和校外兼职岗位。

校内固定岗位包括:办公室助理、助教、助研、图书管理员、乒乓球室管理员、资料派发员、报纸粘贴员以及校内各单位所需其他学生助理岗位。

校内临时性岗位包括:校园开放日、供需见面会、艺术联考、毕业典礼等校园大型活动的有关会务协助工作岗位以及校内各单位临时设置的应急工作岗位。

校内创业实体岗位包括:竹铭书屋创业实体招募的店长、营业员、办公文员等岗位。

校外兼职岗位包括:大学生勤工助学服务队引进的家教家政岗位、企业办公室文员、门店服务员、营销助理、网络平台维护、广告策划专员等各类兼职岗位。

(三)勤工助学工作的原则

勤工助学工作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由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坚持“依法助学”,推动“阳光助学”。做到规范勤工助学申请条件,规范勤工助学组织管理工作程序,规范勤工助学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标准;实行公开岗位设置、公开竞争上岗、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勤工助学报酬。

三、学费减免

烈士子女、孤儿,可减免50%的学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如父母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而难以支付全额学费的学生,可减免50%的学费。2019年秋季学期起在校的广东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本科生,可减免100%学费,须做好以下四点:

1.       不需存缴学费到缴费银行卡,但需要存缴住宿费;

2.       不需申请贷款;

3.       开学携带本人建档立卡相关材料到学校报到注册,并交于学院辅导员。

4.       开学通过绿色通道申请缓交学费,报到注册后由学院指导在学校办事服务大厅完成申请流程。

四、学校奖助学金

 

(一)校级奖学金

华南农业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激励学习成绩优异,努力进取,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包括校内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奖。

 1、校内综合奖学金

 校内综合奖学金包括“丁颖”奖学金、一等奖学金(3000/人)、二等奖学金(1500/人)、三等奖学金(600/人)。

    2、单项奖

单项奖包括社会工作优秀奖、文体活动优秀奖、科技创新优秀奖、精神文明奖、社会实践奖、创业实践奖、学习进步奖、学习优秀奖等,单项奖学金比例不超过全部测评学生的1%(学习进步奖除外),奖学金额为300/人。一、二、三等奖获得者不再申请单项奖。

(二)校级助学金 

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

我校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是落实省资助政策,充分发挥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效益,为切实帮助我校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而设置的资助。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最高不超过6000元。

(三)院级奖助学金

我校为完善学校奖助学体系,发挥学院奖助学工作的主动性和时效性,形成校级和院级奖助学工作的有效互补,院级奖助学金是从学校奖助学专项经费中拨出在各学院层面开展优秀生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和勤工助学补贴的专项经费。

五、学校困难补助

学校困难补助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临时性、突发性等困难而给予的临时性补助。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因突发事件造成暂时性经济困难等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其中资助种类为临时困难补助(包括学生本人罹患重大疾病、遭受严重意外伤害补助,学生家庭遭遇严重自然灾害补贴,其他突发事件补助等)、专项困难补助(包括新生入学“绿色通道”补助、伙食补助,冬衣补助,交通补助和学生医保补助等)和上级部门不定期困难补助。资助标准200-100000元不等。

六、社会奖助学金

我校社会奖助学金包括校级和院级两个层次,主要包括周大福奖学金、天禾励志奖学金、“智造顺德”奖学金、大丰收奖学金、肯德基曙光基金、仲明助学金、轩辕教育基金助学金和中国扶贫基金会助学金等奖助项目50多项。

其中资助对象为品学兼优或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奖助标准为25005000元不等。

 

 

奖助贷、勤工助学联系方式

 (一)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业务

办公电话:85280083

办公地址:华南农业大学行政楼227

 

 (二)勤工助学业务

热线电话:85284934

办公电话:3863480085285525

办公地址:华南农业大学第一教学楼西侧

    址:http://202.116.161.26/

官方微信:华农勤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