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音乐招生简章

2008-01-10浏览次数:90

        	
 
华南农业大学艺术学院
2008年音乐类招生简章
 
一.    艺术学院音乐系简介
音乐系成立于2005年。自开办以来,始终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发展思路。教师中有的在日本、乌克兰留学多年,有的毕业于国内著名的音乐学府:中国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北京舞蹈学院等。45%的教师具有硕士以上的学位,多人在国际、国内的各种比赛中获得金、银等奖项,二人入围中央电视台青年歌手大奖赛决赛。学生在省级以上的比赛中获得多项大奖:第三届“魅族”全国校园行广东赛区冠军;第八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会歌比赛广东赛区二等奖;全国大学生校园歌手大赛广东赛区美声唱法三等奖等。先后与乌克兰奥得萨音乐学院、哥伦比亚大学等院校进行了学术交流,并建立起了长期合作的友好关系。
                                                      
二.    招生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
三.    招生计划30名(只招文史类)
四.       招生范围:广东、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等28个省市。
五.    考试办法
1.报名条件
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学校招生标准的高中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的学生(均需有一定的专业基础)。
考生凭该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及身份证到各考点报名,报名时须交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2.收费标准
按广东省粤价函[2005]236号文件规定,省外考点初试160元/每生,复试100元/每生;广东考点初试125元/每生,复试100元/每生。
3.考试地点、时间
初试:
地市
地 点
报名时间
初试时间
湖南
长沙师范专科学校
2月22、23日
2月24日
江西
南昌市赣江职业技术学院
3月2、3日
3月4日
广东
广州市华南农业大学艺术学院
3月7、8日
3月9日
      复试:
考生可以选择上述任何一个考点参加初试,初试合格后当场发放“初试入围通知书”,并凭“初试入围通知书”到我校进行统一复试。复试时间:31215,复试地点:华南农业大学艺术学院。所有进入复试的学生312日上午9到艺术学院报到并根据公布的复试程序进行复试。
六.考试内容与形式
主考项(占65%):声乐、钢琴、器乐(仅限二胡、古筝、萨克斯)。
视唱练耳(占20%),乐理(占5%)。
加试项(占10%)主考项以外声乐、钢琴、器乐、舞蹈任选一项。
1.初试: 主考项
声乐—演唱歌曲1~2首,可自带伴奏。
钢琴—演奏1~2首技巧性练习曲:巴赫三部以上赋格。
器乐—演奏1~2首乐曲,可自带伴奏。
2.复试: 主考项、视唱练耳、乐理、加试项
声乐—演唱歌曲2首,可自带伴奏。
钢琴—演奏2首不同风格的乐曲。
器乐—演奏2首乐曲,可自带伴奏。
七.招生录取方法
1.4月份划定专业术科入围成绩,在我校招生网(www. scau.edu.cn)上公布,并邮寄合格通知书。
2.招生录取的术科成绩只认可我校单独组织的单考术科成绩,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招生考试的有关要求。文化课考试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要求,参加“全国普通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时按各省市招办规定的艺术类文化分出档线。
3.7月份根据各省考生上线情况,调整各省招生指标。
4.录取原则:考生文化成绩、术科成绩上线,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八.    学校性质、学费标准
华南农业大学是全日制、公办大学。
学费收取按广东省物价部门核准标准收费,“音乐表演”学费10000元/年,住宿费1200—1500元/年。